
武裝押運
崗位職責
一、熟悉業務、堅守崗位、認真負責、樹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思想。
二、嚴格執行押運制度,在押運任務中押運員不準飲酒,不準攜帶違禁物品,不得搭運與押運無關的其它任何物品,不準搭乘無關人員,押運途中不準睡覺,不準在運鈔車內吸煙。
三、嚴守秘密,押運時間、地點、路線、裝備、數量等情況不得泄露給無關人員,不準在公共場合議論有關押運事宜。
四、執行押運任務時,要集中精力,密切注視周圍情況,發現問題果斷處理。
五、執行押運任務時,嚴格執行槍支交接手續,按照《槍支管理制度》的有關規定佩戴和使用槍支,做到槍不離身。
六、嚴格交接手續,出車和交車均要根據命令及有關規定,認真清點,無誤后方可離開,并對運行情況作詳細記錄。
七、押運途中,如車輛出現故障,押運員不得離開押運物品,遇到緊急情況,要沉著冷靜,臨危不懼,按照“押運緊急預案”分工處理,并及時上報公司,確保國家財物安全。
八、參與押運任務的人員,要遵守押運規定,準守紀律,服從領導聽從指揮,分工明確、相互配合,密切協作,團結一致,共同完成押運任務。